温馨提示
1.请您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开户系统 2.如您存有疑问,请联系400-7667-166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交易人: 在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注册开户进行交易之前,请您务必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交易知识储备做出是否在本中心注册开户进行交易的理性判断。 请您在开户交易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掌握本中心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提示。您一旦注册成功并签署入市协议即成为本中心的客户,视为您已知晓本中心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风险提示,属自愿入市交易。您将自行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和在本中心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中心对您可能产生的交易亏损和其他所有交易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鉴于交易人在本中心进行交易存在各类风险并可能导致交易人亏损,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是否适合在本中心进行此类交易,并确定是否可以自行承担存在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亏损,同时客观理性地认识到上述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由于全球、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价格的变化,存在可能影响标的物价格上下波动的情形。 二、政策风险:在本中心所进行的交易行为是依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定设计而成,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所导致的交易标的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交易中心相关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交易标的可能无法交易,您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 三、市场风险:在本中心进行的交易,参与双方的交易一经达成,即视同于对交易标的本身价值认可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交易行为,交易达成后,市场变化和其它各种因素可能会导致交易标的价格产生波动,交易人因此可能产生损失。 四、推荐风险:相关机构披露的挂牌推荐材料仅供参考,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标的价格的趋势可能与材料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偏差,您在交易前应作出合理判断。 五、退市风险:由于存在不符合交易条件或出现交易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形时,交易标的可能面临退市风险,您可能无法继续交易。出现该类情况时,您的交易资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本中心交易的标的可能存在部分实物,本中心已制订了完善了物流管理制度,但由于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在交易人提货前上述标的物仍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 七、技术风险:由于本中心交易的全部过程、信息的显示及资金的划付均是运用电子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并通过互联网传输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和互联网传输过程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亦有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相关软件存在缺陷的可能,互联网传输故障也可能造成您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这些风险均可能导致您的交易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或者转账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交易延迟、中止甚至无法完成交易等。 八、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的瘫痪;本中心无法控制和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青岛场外清算中心有限公司、结算银行无法控制和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资金清算异常、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资金转账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或者转账资金不能实时到账;上级监管部门对本平台采取的临时措施,也可能产生如:临时停盘、暂停出入金等临时措施导致的交易暂时中止、无法出入金等情形。 九、数据传输风险:由于交易指令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输送,因互联网故障等原因使交易指令出现中断、中止、延迟等情况,导致交易申报无法成交、无法全部成交或延迟成交。 十、账号密码泄露风险:由于交易人使用的计算机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或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聊天工具、社交软件等传播钓鱼网站、有毒的二维码等非法手段窃取交易人的信息导致的密码泄露、账号泄露或交易人身份被冒用,交易人可能无法正确下达申报指令或恶意虚假申报,由此导致交易指令申报失败、延迟、错误等。 十一、交易人软硬件系统风险:交易人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操作指令或操作失败、延迟等。 十二、交易人网络故障风险:交易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时,交易人的计算机接口已经显示申报成功,而本中心主机未接到其申报指令,从而存在交易人不能买入和卖出的风险;交易人计算机接口对其申报显示交易未成功,于是交易人再次发出申报指令,而本中心服务器收到交易人两次申报指令,并已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由此给交易人带来重复买卖的风险。 十三、法律风险:在本平台交易的标的由挂牌商所提供,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的法律权利状态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交易人在参与交易前应审慎判断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因交易标的自身存在权利瑕疵可能导致其无法交易或产生其他法律限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均由该挂牌商与交易人自行承担,与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十四、其他风险:本中心禁止交易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交易人个人原因泄露账户及密码或委托他人操作带来的风险;操作不当、交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交易人发生亏损;网上交易、热键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从而造成损失;擅自注销已签约网银,造成账户状态异常产生损失。 本中心在政府批复的经营范围内为交易人提供服务,不承担由交易人参与本中心交易所产生的损失和一切不利后果,上述损失和不利后果都将由交易人自行承担。在交易人进行交易时,他人给予的获利保证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保证或承诺不会减少发生亏损的可能。本中心不会在交易系统外收取交易人任何费用,凡在交易系统外达成的交易以及收取的费用或作出相关承诺和保证,由客户自行承担可能的损失和一切不利后果,与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本告知书所述风险的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参与本中心交易活动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人应确保已对各种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客观理性地认识并具有承受该风险的能力。 特别提示: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敬告交易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经济条件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适当的交易策略,在通过本平台进行交易时,应当认真阅读相关交易标的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的分析,作出交易决策,自行承担各类交易风险和价格波动导致的亏损,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的交易风险和法律权利状态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交易人亦不得因此向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投诉、追偿或索赔。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交易人资金损失,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人须确保已对各种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较客观理性地认识并具有承受该风险的能力。 由上述可见,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郑重地提示各交易人,在本中心交易时应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条款: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及家庭全部资产投入交易平台。 2.请理性管理个人财富,不要拿生活必需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入本平台。 3.请客观评估自身的交易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商品。 4.请正确运用交易策略,留有适当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和理性认识所交易的商品,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交易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交易规则等,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7.请不要轻信网上的二维码、压缩包和图片等信息,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身份证和银行卡等重要信息,不要轻信发送中奖、软件推荐等显示官方号码发送的短信。 本中心没有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委托交易或投资业务,为保护交易人的合法权益,请不要与任何人签订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一切不利后果均将由交易人自行承担。 本中心郑重提醒交易人,请正确理解并区分交易与投机、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交易理念,注意身心健康与资金安全。 “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请交易人谨慎入市,理性操作!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日
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风险告知书》,并已对交易制度和规则有了全面了解,同意遵守交易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
1.请您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开户系统。 2.标有*的项目为必填项。完整且正确填写申请资料是成功开户的前提。填写完成后,请您再检查一下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3.我们会审核您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如信息存在问题,会影响您所提交的开户申请,为了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您认真填写并核对。 4.如您存有疑问,请联系400-7667-166。 郑重提示:客户须仔细填写本表格,相关信息会与结算银行信息进行校验,如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入市协议》 中各条款内容,自愿申请成为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商。我知道此份申请表是投资者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之一,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属实,并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本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人入市协议 本协议由交易人和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签订。 若您一旦注册成功,则表示您同意接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向本中心申请交易人资格,并自愿成为本中心交易人,享有本中心规定交易人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中心交易规则、交易人管理办法等文件)。若您不接受以下条款,请您立即停止注册。 若您申请成为本中心交易人,请确保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对文化产权市场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具有一定的文化产权市场交易经验; 3)对本中心采用的文化产权交易模式和交易风险有较深的了解,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 4)具有较强的资产支付能力,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能来源于借贷及不法收入等,不能影响个人及家庭正常生活; 5)有一定的互联网、计算机操作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文化产权交易活动; 6)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您的权利与义务: 1.1您的权利 (1)自愿成为本中心的交易人,并可以自主在本中心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2)在不损害本中心利益的前提下,您对于本中心向交易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有合法的使用权利。 (3)您有权就本中心提供的服务进行咨询与建议,可以拨打本中心的服务电话400-7667-166、登录本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qingdaocaee.com/)或到营业场所进行咨询。 (4)您有权就本中心驳回的申请及其他决定进行咨询,并在符合本中心规定的条件下提交书面申诉申请进行申诉。 (5)您有权注销自己的交易人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6)您有权在持有挂牌项目达流通数量100%的前提下,向挂牌人就挂牌项目相关权益提出线下协商申请。 1.2您的义务 (1)您保证提交给本中心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因所提交资料的瑕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可了交易告知书、本协议条款内容以及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其他制度。。 (3)您确保已具备相应的文化产权交易知识和了解在本中心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并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您保证在本中心交易资金的来源合法,同时您有能力,全面、及时、适当地履行在交易过程中根据约定应承担的义务。本中心不承担由您个人交易行为带来的一切责任。 (4)您必须妥善保管在本中心的帐号、密码、手机号码、邮箱、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因泄露、保管不善或被不法分子窃取账户信息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风险及损失由您承担。 (5)您须到本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ingdaocaee.com/)登录个人帐户,下载交易软件,不得通过其他链接进行登录及下载。因您通过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个人帐户、下载交易软件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您承担。 (6)您对通过您的帐户、密码而发出的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本中心系统一旦执行您的通过帐户、密码提交的交易指令后,您无权要求本中心撤销已经成交的指令。 (7)您必须遵守本中心对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您同意按照本中心的有关规定向本中心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本中心在您账户按时直接扣取。您确认已知晓本中心不会在交易系统外收取您任何费用,凡在系统外形成的交易以及收取的费用或相关承诺,由您自行承担所需面对的后果及其相应法律责任,与本中心无关。 (8)您确认已知晓在本中心参与文化产权交易过程中,参与双方的交易一经达成,即视同于对交易标的本身价值认可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交易行为,自行承担交易达成后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本中心对相关服务规则和收费标准进行变更的,只需按本协议规定在本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即对您生效,无需单独通知您,您对此应无异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本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发生变化,该等变化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您确定接受并自动按照变化后的内容执行,变化内容视为对本协议条款的变更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本协议变更,自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政策生效实施日起本协议相应变更生效;本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导致的本协议变更或补充的,一经发出或公示,则该等变更或补充于发出或公示之时即行生效。 (10)您申请成为本中心交易人时所提交的资料等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按照本中心规定,及时在本中心营业场所进行变更。 (11)本中心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如: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本中心的临时业务要求,对提供给您的服务内容进行增加、调整或停止,并自行判断是否须您的办理确认手续,您对此无异议,并配合完成。 (12)您应按照本中心交易规则进行交易,若您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形,您同意本中心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一切不利后果。不得诋毁本中心声誉以及恶意攻击本中心官方网站及网络交易系统。 (13)因本中心的系统出现故障、错账等原因而导致您获得不当得利,您同意本中心从其账户扣划或追赎不当得利及其利息。 (14)您须按照本中心规定缴纳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本中心权利与义务: 2.1本中心权利 (1)本中心有权依据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以及您的个人资产、信用等情况,作出是否同意您申请的决定。本中心或其他合作单位向您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您据此进行交易的,应自行承担风险和由此导致一切后果。 (2)本中心有权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进行调整,有权对官方网站及交易软件进行升级、优化。您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遵照修订后的内容执行。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制度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金、货款、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结算和货物交收等。上述内容在官方网站或服务场所进行公告即对您发生效力,本中心并无义务事先告知且经您同意。 (3)本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本中心的临时业务要求,可对提供给您的的服务内容进行增加、调整或停止,并可自行判断是否需要您办理确认手续。如需要,本中心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官方网站公布等途径告知您。否则,本中心可自行办理该事宜。 (4)发生下列情况时,本中心可冻结您的帐户,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终止您的交易人资格、移交司法部门等决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您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严重违反本中心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 b、您利用本中心的交易从事非法活动。 c、您在本中心的交易资金来源非法或不符合本中心规定。 d、您诋毁本中心声誉,或恶意攻击本中心网站、交易软件等。 e、您未按照本中心的规定,恶意操作,损害或威胁本中心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f、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本中心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对本中心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5)对于通过您的帐户、密码而发出的交易指令,全部视为您的发出。本中心按照上述交易指令行事,产生的一切结果均由您承担。 (6)本中心因下列行为未能及时、正确的执行您的的交易指令时,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a、任何原因造成的您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不完整等情况。 b、您的帐户存在被冻结、被扣划等强制措施。 c、您的帐户资金不足,或交易资金来源非法。 d、您的交易指令出于任何非法目的。 e、您未按照本中心规定正确操作。 f、不可抗力、网络攻击或病毒攻击、系统故障、通讯设施故障、电力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中心的情况。 (7)因您所交易的标的本身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而导致的您或任意第三人产生损失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您取得交易的产权权益时,即视为同意授权本中心作为代理人,代为选定交易标的物的保管机构及保险机构,代为办理交易标的的保管、保险等事宜,本中心须将上述相关事宜向您的公示。 2.2本中心义务 (1)本中心为您提供交易系统,资金划拨、结算及其它与交易相关的设施和服务。并为您办理结算。在条件相同时,本中心须平等地为每一位交易人提供服务。 (2)在系统及您的交易指令均不存在异常时,本中心应准确、及时的执行您作出的交易指令。 (3)对于您提出的交易人服务相关的咨询,本中心应认真、及时的做出解答。 (4)本中心应认真维护官方网站和交易软件的安全及稳定运作。 (5)本中心可在法律许可、监管部门要求及您的同意的范围内使用您的资料及帐户交易记录。本中心需对您的资料和帐户交易记录尽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3.纠纷解决条款: 3.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3.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本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业内通行的惯例解决。 3.3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4.1本中心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如有变动修改,以公布的新协议版本为准,不逐一另行通知;本中心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公告,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公告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公告内容为准。 4.2根据您的申请、本中心撤销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您的交易人资格被注销后,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款项和相关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4.3因您的违法、不正当操作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本协议约定或本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的情形下,本中心可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在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后,您之前发出的交易指令仍然有效,本中心根据该交易指令行事的后果由您承担。 4.4本协议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确认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5您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 5其他: 5.1.本协议自您同意勾选并成功注册为本中心交易人之日起生效,除非本中心终止本协议或者交易人丧失本中心交易人资格,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交易人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规则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2.本中心对于交易人的违约行为放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交易人的其他违约行为放弃主张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5.3.对于本中心所发布的测试版或体验版的产品,在测试或体验过程中,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测试或体验情况对有关产品及交易规则进行优化、修改、调整及暂停或终止交易等。上述情形可能会给您的交易带来一定的不便,您对测试版或体验版产品的交易,视为您已知晓并接受该等不便。 5.4.本中心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本协议及本中心有关页面的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此外,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条款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中心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法律内容和含义,特别是涉及到有关本中心责任免除、减轻及限制交易人权利的条款。如果您对条款内容有任何疑惑或不理解之处,请立即联系本中心的客服人员进行详细咨询。但不论您是否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只要您选择注册,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协议,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届时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未获得本中心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日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人入市协议 本协议由交易人和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签订。 若您一旦注册成功,则表示您同意接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向本中心申请交易人资格,并自愿成为本中心交易人,享有本中心规定交易人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中心交易规则、交易人管理办法等文件)。若您不接受以下条款,请您立即停止注册。 若您申请成为本中心交易人,请确保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对文化产权市场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具有一定的文化产权市场交易经验; 3)对本中心采用的文化产权交易模式和交易风险有较深的了解,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 4)具有较强的资产支付能力,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能来源于借贷及不法收入等,不能影响个人及家庭正常生活; 5)有一定的互联网、计算机操作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文化产权交易活动; 6)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您的权利与义务: 1.1您的权利 (1)自愿成为本中心的交易人,并可以自主在本中心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2)在不损害本中心利益的前提下,您对于本中心向交易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有合法的使用权利。 (3)您有权就本中心提供的服务进行咨询与建议,可以拨打本中心的服务电话400-7667-166、登录本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qingdaocaee.com/)或到营业场所进行咨询。 (4)您有权就本中心驳回的申请及其他决定进行咨询,并在符合本中心规定的条件下提交书面申诉申请进行申诉。 (5)您有权注销自己的交易人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6)您有权在持有挂牌项目达流通数量100%的前提下,向挂牌人就挂牌项目相关权益提出线下协商申请。 1.2您的义务 (1)您保证提交给本中心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因所提交资料的瑕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可了交易告知书、本协议条款内容以及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其他制度。。 (3)您确保已具备相应的文化产权交易知识和了解在本中心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并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您保证在本中心交易资金的来源合法,同时您有能力,全面、及时、适当地履行在交易过程中根据约定应承担的义务。本中心不承担由您个人交易行为带来的一切责任。 (4)您必须妥善保管在本中心的帐号、密码、手机号码、邮箱、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因泄露、保管不善或被不法分子窃取账户信息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风险及损失由您承担。 (5)您须到本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ingdaocaee.com/)登录个人帐户,下载交易软件,不得通过其他链接进行登录及下载。因您通过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个人帐户、下载交易软件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您承担。 (6)您对通过您的帐户、密码而发出的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本中心系统一旦执行您的通过帐户、密码提交的交易指令后,您无权要求本中心撤销已经成交的指令。 (7)您必须遵守本中心对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您同意按照本中心的有关规定向本中心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本中心在您账户按时直接扣取。您确认已知晓本中心不会在交易系统外收取您任何费用,凡在系统外形成的交易以及收取的费用或相关承诺,由您自行承担所需面对的后果及其相应法律责任,与本中心无关。 (8)您确认已知晓在本中心参与文化产权交易过程中,参与双方的交易一经达成,即视同于对交易标的本身价值认可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交易行为,自行承担交易达成后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本中心对相关服务规则和收费标准进行变更的,只需按本协议规定在本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即对您生效,无需单独通知您,您对此应无异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本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发生变化,该等变化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您确定接受并自动按照变化后的内容执行,变化内容视为对本协议条款的变更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本协议变更,自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政策生效实施日起本协议相应变更生效;本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导致的本协议变更或补充的,一经发出或公示,则该等变更或补充于发出或公示之时即行生效。 (10)您申请成为本中心交易人时所提交的资料等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按照本中心规定,及时在本中心营业场所进行变更。 (11)本中心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如: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本中心的临时业务要求,对提供给您的服务内容进行增加、调整或停止,并自行判断是否须您的办理确认手续,您对此无异议,并配合完成。 (12)您应按照本中心交易规则进行交易,若您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则规定的情形,您同意本中心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一切不利后果。不得诋毁本中心声誉以及恶意攻击本中心官方网站及网络交易系统。 (13)因本中心的系统出现故障、错账等原因而导致您获得不当得利,您同意本中心从其账户扣划或追赎不当得利及其利息。 (14)您须按照本中心规定缴纳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本中心权利与义务: 2.1本中心权利 (1)本中心有权依据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以及您的个人资产、信用等情况,作出是否同意您申请的决定。本中心或其他合作单位向您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您据此进行交易的,应自行承担风险和由此导致一切后果。 (2)本中心有权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进行调整,有权对官方网站及交易软件进行升级、优化。您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遵照修订后的内容执行。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制度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资金、货款、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结算和货物交收等。上述内容在官方网站或服务场所进行公告即对您发生效力,本中心并无义务事先告知且经您同意。 (3)本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本中心的临时业务要求,可对提供给您的的服务内容进行增加、调整或停止,并可自行判断是否需要您办理确认手续。如需要,本中心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官方网站公布等途径告知您。否则,本中心可自行办理该事宜。 (4)发生下列情况时,本中心可冻结您的帐户,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终止您的交易人资格、移交司法部门等决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您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严重违反本中心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等。 b、您利用本中心的交易从事非法活动。 c、您在本中心的交易资金来源非法或不符合本中心规定。 d、您诋毁本中心声誉,或恶意攻击本中心网站、交易软件等。 e、您未按照本中心的规定,恶意操作,损害或威胁本中心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f、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本中心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对本中心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5)对于通过您的帐户、密码而发出的交易指令,全部视为您的发出。本中心按照上述交易指令行事,产生的一切结果均由您承担。 (6)本中心因下列行为未能及时、正确的执行您的的交易指令时,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a、任何原因造成的您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不完整等情况。 b、您的帐户存在被冻结、被扣划等强制措施。 c、您的帐户资金不足,或交易资金来源非法。 d、您的交易指令出于任何非法目的。 e、您未按照本中心规定正确操作。 f、不可抗力、网络攻击或病毒攻击、系统故障、通讯设施故障、电力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中心的情况。 (7)因您所交易的标的本身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而导致的您或任意第三人产生损失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您取得交易的产权权益时,即视为同意授权本中心作为代理人,代为选定交易标的物的保管机构及保险机构,代为办理交易标的的保管、保险等事宜,本中心须将上述相关事宜向您的公示。 2.2本中心义务 (1)本中心为您提供交易系统,资金划拨、结算及其它与交易相关的设施和服务。并为您办理结算。在条件相同时,本中心须平等地为每一位交易人提供服务。 (2)在系统及您的交易指令均不存在异常时,本中心应准确、及时的执行您作出的交易指令。 (3)对于您提出的交易人服务相关的咨询,本中心应认真、及时的做出解答。 (4)本中心应认真维护官方网站和交易软件的安全及稳定运作。 (5)本中心可在法律许可、监管部门要求及您的同意的范围内使用您的资料及帐户交易记录。本中心需对您的资料和帐户交易记录尽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3.纠纷解决条款: 3.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3.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本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业内通行的惯例解决。 3.3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4.1本中心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如有变动修改,以公布的新协议版本为准,不逐一另行通知;本中心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公告,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公告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公告内容为准。 4.2根据您的申请、本中心撤销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您的交易人资格被注销后,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款项和相关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4.3因您的违法、不正当操作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本协议约定或本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制度的情形下,本中心可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在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后,您之前发出的交易指令仍然有效,本中心根据该交易指令行事的后果由您承担。 4.4本协议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确认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5您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 5其他: 5.1.本协议自您同意勾选并成功注册为本中心交易人之日起生效,除非本中心终止本协议或者交易人丧失本中心交易人资格,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交易人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规则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2.本中心对于交易人的违约行为放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交易人的其他违约行为放弃主张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5.3.对于本中心所发布的测试版或体验版的产品,在测试或体验过程中,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测试或体验情况对有关产品及交易规则进行优化、修改、调整及暂停或终止交易等。上述情形可能会给您的交易带来一定的不便,您对测试版或体验版产品的交易,视为您已知晓并接受该等不便。 5.4.本中心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本协议及本中心有关页面的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此外,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条款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中心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法律内容和含义,特别是涉及到有关本中心责任免除、减轻及限制交易人权利的条款。如果您对条款内容有任何疑惑或不理解之处,请立即联系本中心的客服人员进行详细咨询。但不论您是否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只要您选择注册,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协议,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届时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未获得本中心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日 |